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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G百家乐- 体验真人娱乐的魅力|来自人民日报:人命关天的大事!邻居找你帮这个忙,真不能答应!

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06:08    次浏览

先看一则10.24海都报发的消息,我们再往下看人民日报的解读搬家时风不慎将房门吹上,眼看孩子在房间内嚎啕大哭,救儿心切母亲欲从顶楼爬进六楼的窗户,但是却不慎坠楼身亡,这一悲剧就发生在今天下午5时许,泉州市区新门社区满中宿舍。 “砰”的一声巨响,人从高楼坠下当记者赶到现场时,附近的居民正围在事故发生地,议论纷纷。据附近一居民介绍, 下午5时许,突然听到“砰”的一声巨响。她跑出来看时,一名女子已经倒在了地面上,一动不动。 据她讲述,当时住在满中宿舍对面的住户曾看到,坠楼的女子跑到顶楼,慢慢地将身子探出楼顶,接着双手扒着楼板,脚欲踩六楼房间位置的窗台,但由于身长不够,她整个人就悬在了半空中。 “刚发现她要爬的时候,对面楼的人一直喊,不要爬,不要爬。但是那个女的还是继续着她的动作。可能手臂支撑不住,整个人就从顶楼掉了下来。”救子心切冒险爬楼在现场记者看到,一名男子怀抱着一名穿着尿不湿的女婴满脸的悲伤,一名浑身赤裸的男童抱着男子的大腿一脸的惊恐,望着围观的人群。 据了解,该男子为坠楼者的丈夫,姓倪,今年44岁,为湖北武汉人。他的妻子姓张,今年34岁。夫妻俩结婚十余年,育有两女一男。最大的女儿十岁,最小的女儿刚满周岁。据倪先生介绍,他们租在该宿舍602室已经一年多了,最近房东要求他们退房。刚好,同一幢楼不同单元的601的房东愿意租房给他们。最近几天,他们一家都忙着搬家。“本来我让我老婆带小孩就可以,搬家的事情,我来做就行。今天我刚好要出去拉货,没在家帮忙,没想到却出现了意外。” 为何倪先生的妻子会冒险从顶楼趴下?她十岁的女儿说,当时,弟弟妹妹两个人在601的新家里面玩,她跟妈妈在门口搬东西, 突然一阵风,把门给锁了。妈妈身上没带钥匙,也没有手机, 房间里的弟弟妹妹又一直哭闹,妈妈就想从顶楼爬下,通过窗户爬进房间。“我当时就一直劝她不要爬不要爬,但是她就是不听......”讲到这里,小女孩不禁默默地低下头。坠亡母亲留下三子女据了解,倪先生在泉州务工十余年,就靠着拉货赚钱,生活十分困难。由于老家的父母都已经过世,而妻子老家也只剩一个有智力障碍的母亲。倪先生的朋友说:“我们一直以为他有两个小孩,但是2周岁的儿子也有些智力障碍,他们夫妻俩又再生一个女儿。现如今,孩子的妈不在了,以后他一个大男人要怎么带着三个小孩。” 采访时,记者发现两个幼儿似乎受到惊吓,不愿让其他人抱,紧紧抓住爸爸不放。 来源:东南早报、泉州晚报愿逝者安息!愿小孩平安健康成长!接着是 人民日报 的发文劝不住,非要翻阳台,结果坠亡了。然后,3名邻居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! ▲网络配图今年6月21日上午,陕西商南县某小区,9号楼304室的女住户尹某到家门口后,发现未带钥匙,便找了302室的杜某、楼上404室的简某及10号楼的樊某帮忙,并从樊某家找到两块旧窗帘布系成“安全绳”,欲从404室的阳台翻入自己家中。杜某、简某、樊某称,他们进行了劝阻,但尹某仍将自己系好的窗帘布绑在腰间;当其从404室阳台边沿移开双脚时,两块窗帘布忽然松开,她当即坠楼不幸身亡。事后,尹某的家人将杜某、简某、樊某诉至法院,要求3被告承担30%的责任,赔偿104000元。近日,商南县法院特意在事发社区进行审理此案,希望居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,避免出现不安全事故。当天庭审未有结果,将择期宣判。同类案例忘带钥匙翻窗坠亡 邻居借道反赔12万2012年11月4日晚8点50分左右,家住张家港某小区301室的高某下班回家,到了家门口突然发现没带钥匙。于是高某来到楼上401室邻居全某家,称想从全某家翻窗回家。全某和家人认为此举具有危险性,作了提醒。但高某坚持要这样做。见高某态度坚决,全某碍于情面,就将高某带到一间卧室让其借道。然而,最终不幸还是发生了,高某跳下去的时候,摔到了一楼,当场身亡。事发后,高某家属认为,如果当时邻居全某及时劝阻高某的行为,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。于是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全某赔偿40余万元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虽然高某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到行为的危险性,但在当时的情形下,全某有能力阻止高某从事这种危险行为以避免悲剧的发生。近日,经过法院的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协议,全某同意补偿高某家属12万元。调解结果出来后,办案法官表示,为邻居提供帮助和阻止邻居从事高度危险行为都应当得到提倡。做好事是值得提倡的行为,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,拒绝为他人提供一定便利也是做好事的表现。 ▲网络配图这样的案例告诉我们什么?好心帮忙是一种美德,但有些“忙”绝对不能帮!比如翻窗这种!请记住:帮助别人的目的是要让人化险为夷,而不应让人身临绝境。另外,没带钥匙的正确解决办法应该是:首先,物业通常备有常驻社区的开锁匠的联系电话,可以先联系;其次,打110求助,接线员会提供开锁匠电话(离你居住地最近的,并在警方登记备案的);如果连开锁匠都打不开你家的门,实在没办法了,还可以求助119(提醒:尽量不要占用救援资源)。车也不能随便借不光是借道不能轻易借,车也最好不要随便借给别人……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因租赁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,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。不足部分,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;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,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案例一2015年2月,石家庄栾城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,一辆宝马x6越野车不知什么原因,突然高速冲上河堤,飞跃洨河,在空中翻转180°后,车底朝上,车顶向下,直接拍在了对岸的河堤上,车体几乎扁平,车内四人殒命。 而更悲剧的是,驾驶人并非车主,属借用,原车主已近崩溃。由于肇事者已经死亡,车主不但要自行承担车辆的损失(基本报废),还需承担4名乘客的死亡赔偿金,借车借出几百万的官司。案例二2012年10月,江夏的蔡某在饭局上将车借给朋友开去接人,朋友因酒驾酿下1死3伤的惨祸。肇事司机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,而借车给他的车主蔡某,因草率借车之举同样对事故发生应承担责任,蔡某被法官判决与肇事司机连带承担近60万元的赔偿。 把车借给喝酒的人驾驶,保险公司不会赔你一毛钱,这是罪上加罪……如果非要借车,一定要确认:一是确认借车人具有驾驶资格;二是确认自家车的车况没问题;而且,一定要签署借车协议!记住上面的提醒,万一哪天有邻居要借道、有朋友要借车,就把这篇文章找出来给他看看!教子良方评:【看完这整篇文章后,我想你的心里一定是被吓到了,什么东西会比生命还重要呢?有时,我们拒绝一件看似碍于情面的事,往往可能挽救的是一条命,即便撕破脸,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朋友,没关系,为了让他还能生龙活虎的跟你吵,你就不能随意给他们借道、借车。遇到这种事,当个“坏人”没什么。当然,回到最初的事件,那位妈妈心急于自己的孩子被困,但是打个119或者110 都远胜过于自己冒险,只要确保孩子不乱跑能待在门边等候救援就可以很好的解决问题,作为孩子来说,妈妈是孩子最信任的人,妈妈说的话孩子都会照着听,隔门喊话,让孩子情绪稳定待在安全的区域,不爬窗不爬阳台,就有很充足的时间去解决问题,所以我们要劝父母一句,理性地解决每一个孩子遇到的问题,越感性冲动,越容易酿成大错。】整理编辑:方er关注 | 回复 | 留言 | 活动本公众号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来源:教子良方